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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

03/18開放資料在圖書館的應用心得

今天老師介紹的是古騰堡計畫:

古騰堡計畫從1971年開始。老師希望我們每人去上傳一份公版著作,所以要找尋一本在1911
年前初本之作品,並無人上傳到古騰堡計畫之網站。


古騰堡計畫

1971年開始成立古騰堡計畫

Free ebooks(本身有限制的free)

Ebooks在美國可以使用,離開美國不一定

強調:不能用程式去下載

“TPP(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)跨太平洋夥伴協定

簽署的國家只有12

不以書本為限,還包括有聲書、CDDVD

(伊利諾伊本篤會學院:天主教的一個修會)

文本立即可用,不須轉檔

1971在那個年頭沒有個人電腦。

古騰堡計畫是任何人可以免費或散播,但若修改了就不能用古騰堡計畫之名。

古騰堡是15世紀一個出版商沒有姓

收錄的作品有3類:

1.          休閒文學

2.          經典文學

3.          參考工具書

出版是1911年出版公版著作

以下為古騰堡計畫之首頁:





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

03/11開放資料在圖書館的應用上課心得

此次上課首先所要介紹的是"公版著作",以下為上課筆記:


l   公版製作

公版製作是歐盟的

自由文化著作:可以使人自由研究、應用、複製、修改或表達的作品,不論任何目的、
任何人。(在網路中用的人最有貢獻)(盧梭:沒有限制的自由不是自由,有限制的自
由才是真正的自由。)所以自由著作本身還是要授權,這是限制。

Ø   前言

自由文化著作的著作,任何可以用數位表現的東西,所以雕像不再討論範圍內。

著作之作者權也是自由的,包括:

²  自由使用

²  自由研析

²  自由製作與散布複製品

²  自由更改與改進

著作權再授權之前吧?

要有一個標示,標示他為自由著作。

授權授予那些權利,包括:

1.使用及表演著作的自由

2.研析著作與應用資訊之自由

3.散布之自由

4.散步衍生著作

衍生作品:書背改編成劇本,劇本被演成電影

衍生的著作也要跟我一樣授權,此稱為著左權


Expression內容版本

再者,觀看了一下著作權法之規定:

(劇本是寫作者的權利)

第一規定為第九條: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

在台灣,著作權分兩組,一為著作人格權,二為著作財產權,這裡討論後者。

30條,著作在著作人死後50年自由

44條,若在著作人在世期間,自由使用需合理使用,如:教學

(賺錢不行,不賺錢就可以=^=)

69條:強制授權

80條,禁止擅自進入

除了:

為維護國家安全

(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知識庫。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)


(著作權法有紅軍跟藍軍,藍軍為營利者)

調解委員會是藍軍

前的部分在民法都有,不用再著作權說這。

美國以前有一個301條款

古時候是知識,是天下共有的

最早的著作權在羅馬,年限為14年,因為當時歐洲學徒7年出師,於是規定學徒在14年之內不能在師傅附近開店(台灣學徒要做36個月)

(現在還有英國去海牙告美國,要美國把那饋土地還來,因為美國獨立是靠暴力)

限制的目的是讓他更永為流傳

(考試要寫紅軍呢)


考試:「自由文化著作」是,可以被任何人基於任何目的自由地研究、應用、複製與修
改的著作或表達。 為了尊重與保障這些自由,另外提出若干限制。自由授權係用來保障自由著作,公眾關心的是自由著作範圍,而不是自由授權的內容。


而最後,老師教導如何更改維基百科(類似)之內容,我們都感到既新奇又有趣,下次若發現維基百科有所錯誤,不妨試著自己修正更改!真的很謝謝老師的分享與教導,讓課堂中充滿生氣。若筆記中有所錯誤或需修正的地方,也請老師與同學多多指教,務必會加以更正並補充!


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

02/26開放資料在圖書館的應用上課心得

今日為此課程第一堂課,對於開放資料(open data)的認識只在於課本中,希望能藉由此堂課更進一步的認識這個領域。
首先,老師介紹了開放資料(open data)及開放之定義:

l   Open data
Ø   定義:
對於「開放」的限制僅只在於需標明出處,而任何人皆可自由存取、使用、修改。
Ø   開放跟自由不太一樣授權方式、拿到方式皆相同,但背後思維不同

   沒有一個大家普遍認同的定義。而維基百科上之定義為經過挑選與許可的資料,且不受著作權、專利權,以及其他管理機制所限制(但卻*受商標法限制),可以開放給社會公眾,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版使用,不論是要拿來出版或是做其他的運用都不加以限制。
資料的製作者授權給所有人使用
法律上不能主張製作財產權,但可主張製作人格權
(著作權簡單來說是錢)
(人類的知識是被記載下來,這是圖書館。有些人類的知識不是存在於紙本中,但圖書館館的是記錄下來的,隱性知識圖無法處理,只能處理顯性。)

*受商標法限制之原因為:開放資料被公司團體拿去營利的同時,就須遵守商表法等法律條款。但若該公司團體又將公開修改過後之原始碼,並不違反開放資料的精神。

其中,老師友介紹到政府相關的open data,分別為:

依國家分:
·       聯合國世界銀行統計資料下載 http://data.worldbank.org.cn/
·       Data.gov - 美國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,2009 5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Data.gov.uk - 英國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,2009 9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Data.gov.au - 澳大利亞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,2011 3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Data.gc.ca - 加拿大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,2011 3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opendata.go.ke - 肯亞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,2011 7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data.norge.no - 挪威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,2010 4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data.overheid.nl - 荷蘭政府的 open-data 網站。
·       data.gov.tw - 臺灣的政府資料開放平台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此外,也有其他層級的政府已經建立了Open Data的網站,如渥太華[1]加州[2]
台灣政府:
·       臺北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 2011 9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新北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 2012 12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桃園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 2015 12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臺中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 2013 1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臺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2014 6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高雄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 2013 8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文化部開放資料服務網 ,2012 11 月啟用。
·       香港政府資料一線通2011 3 31 日啟用。

(參考資料:維基百科。開放資料(2016/1/5)。2016/3/11 取自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9%96%8B%E6%94%BE%E8%B3%87%E6%96%99)

點進去看,皆可發現許多我們不常看見的專業資料被開放出來,我認為對於政府與人民之間,這也是一種資訊透明化的表現。

再者,老師講了一些新聞案例為開放資料吃官司的事件,一為台灣(成功大學MP3事件),其餘皆為國外(無法無天的軟體業者),明顯對比出國外與國內學生家長處理方式之不同。在台灣,學生犯錯是家長出來道歉,將事情平息且極度不希望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留下任何汙點;在國外,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也因如此,為自己的全力爭取到底,結果勝訴,反之,前者則為消極、害怕,最後敗訴。

老師有言: 
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
我們算是成年人與青少年的過渡期,同時也可以認定為成年人中的新生兒,我們應該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,甚至是未來負起責任,不能總是躲在「大人」的羽翼下,我們已有自己的羽翼,若不試著展翅,更待何時?雖然這些事件在呼應開放資料的重要性,但同時也包含著值得我們去思考的問題。

以上是本次上的的筆記整理與心得,若有錯誤與需更近的地方還請老師與同學多多指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