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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9日 星期六

0408開放資料在圖書館的應用上課心得


這週所介紹的是授權創用cc,創用cc原名為Creative Commons,則 台灣翻譯為創用cc ,而中國翻為知識共享。以下為上課心得與筆記之整理:

首先,creative commons 希望在著作權法與創作之中取得平衡,使個人或企業之創作可以廣為流通,提供更多人共享與創造,因此制定一套標準化的授權方法,此為創用cc之功能。老師說對於創用cc表示:「經過人為去創造的東西要共享,創造出來的東西不一定是知識。」我認為共享的概念是好的,若知識或創作沒有共享,那我們便無法像現在這樣透過網路查找資料,因為部分人願意共享,所以能使現在資訊知識的流通普及,學習與創作也更加方便,我認為「維基百科」是一個很棒的例子,非常符合共建共享的精神,為web2.0的產物。


再者,授權條款分為三種型式:


1.          法律條款律師們熱愛的傳統法律
2.          人類可讀取
一般普羅大眾非法律之人所閱讀的授權標章(Commons Deed)
非法律授權,內容也不相同,但不妨礙到法律與授權條捆之友善橋梁

3.          機器可讀取為了此搜尋引擎辨識甚麼事創用cc授權可用的,於是提供了一個機器可辨讀的版本,稱之為稱之為CC權利描述語言 (CC REL)

接下來,為重要的六大核心授權條款:


1.          姓名標章(CC BY(姓名標示))
(1)       最寬鬆
(2)       可將原著者之作品重製修改、重混、調整,以及依原著者建立新作


2.         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(CC BY-SA)
(1)       依相同方式分享→著佐權(copyleft)


3.          姓名標示禁止修改(CC BY-ND)
l   可重製散佈其餘皆不可


4.         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(CC BY-NC)


5.         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、相同方式分享(CC BY-NC-SA)



6.         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、禁止敢作(CC BY-NC-ND)

  • 其中六大條款由四大元素所組成:


(參考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。創用CC(2016/1/25)2016/4/15取自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88%9B%E4%BD%9C%E5%85%B1%E7%94%A8)


  • 最後老師說到:

1.          不是授權,而是限制。所以這不是授權,而是規定
2.          授權條款本身也是受著作權保護這六項CC條款本身也要授權

簡單來說,保護共享之標準授權條款這些條款,也需要授權予以保護。雖然這樣看下來,授權條款比較像授權限制,但我認為,因為有了授權限制,才能清楚知道無法執行之行為為何者,對授權者來說確實是一項保護,所以這不是授權,而是規定」。
  • 心得:
這次認識到了一項新的條款,多知道了一個團體為了而努力。這麼從第一堂課下來,認識了不少願意為社會大眾「共享」而努力的團體,他們皆為非營利組織。雖然這個社會多半的人努力都是為了錢,但還是有些人放寬心胸,去努力實現「共享」的精神。這個社會可能因為一個人先開始分享,而大家也願意分享,我非常喜歡這個精神,大家一起共見共享的成果,不只效率高,適應力強,更新速度也迅速,還可以互相切磋討論,最後會因為「分享創作」而造就更多創作」,這不只造福自己,也造福別人。

以上為此次上課之心得與筆記,若我不足或錯誤的地方,還請老師ˇ同學多多指教,下下週為期中考試,祝大家考試順利!:)

Creative Commons:(參考資料: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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